收缴赌资的法律条文
收缴赌资的法律条文包括:《刑法》第二百六十九条:非法赌博,以非法手段牟利,情节严重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,并处罚金;情节特别严重的,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。
法律条文规定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七十条,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行为属于行政违法,处罚标准为五日以下拘留或五百元以下罚款;情节严重的,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,并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。
所依据的法律条文不同。收缴的法律依据是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11条第1款及《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的程序规定》第160条、161条和162条;而追缴的法律依据是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11条第2款,《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的程序规定》第100条、161条和162条。所指向的对象范围(客体)不同。
河北省的规定是,个人赌资超过200元视为较大; 上海市的标准是,个人赌资达到100元及以上即算较大; 山东省则规定,人均赌资100元以上或当场赌资400元以上为较大; 四川省的标准是,现场收缴的赌资在1000元至4000元之间视为较大。
法律主观: 赌博的治安处罚标准是: 参与赌博赌资较大或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,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。情节严重的,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。
一经发现终身取消,公务员、教师以及国营单位人员将撤销工作岗位并处拘留罚款处罚,组织、聚集麻将活动涉及金额较大时追究刑事责任。根据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七十条规定: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,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;情节严重的,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,并处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。

